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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配偶(以及責任分離和衡平法免慰)


如果您提交聯合報稅表,您和您的配偶都要負責支付申報表上的稅款以及任何利息或罰款。 但是,您可能有資格獲得與您和您的配偶(或前配偶)收到的稅單相關的部分或全部稅款、利息和罰款的減免。

如果您從聯合提交的報稅表中獲得的部分或全部退稅被用於抵消聯合報稅人單獨欠下的債務,請參閱 Nonobligated Spouse Relief(非義務配偶減免)(NOBS) 和 Form IT-280(表 IT-280),Nonobligated Spouse Allocation(非義務配偶分配)和 Form IT-280-I(表 IT-280-I),Instructions for Form IT-280(表 IT-280 說明),以獲取更多資訊。

有三種類型的減免可供您選擇:

  • 無辜配偶寬免,
  • 責任分離,以及
  • 衡平法免慰。

考慮減免的因素 – 稅法第 654 條

因素 無辜配偶寬免 責任分離 衡平法免慰
責任類型 您必須提交了一份聯合報稅表,該報稅表因您配偶的錯誤項目而少報了稅款。 您必須提交了一份聯合報稅表,該報稅表至少部分是因您配偶的錯誤項目而少報了稅款。 您必須提交了一份少報或少繳稅款的聯合報稅表。
婚姻狀況 在決定是否給予減免時,可能會考慮婚姻狀況。 您必須已離婚(或您的配偶已去世),已合法分居,或在申請減免之前的一整年中與您的配偶不在同一家庭中。 在決定是否給予減免時,可能會考慮婚姻狀況。
瞭解情況 您必須證明,在您簽署聯合報稅表時,您不知道,也沒有理由知道存在少報稅款的情況或瞭解少報稅款的數額。 您必須證明,在您簽署聯合報稅表時,您不知道,也沒有理由知道存在少報稅款的情況或瞭解少報稅款的數額。 可能會被視為一個因素。
其他資格 IT-285 必須在追繳稅款開始後 2 年內提交。 IT-285 必須在追繳稅款開始後 2 年內提交。 您沒有資格獲得無辜配偶寬免或責任分離。
不公平 在考慮所有事實和情況時,讓您對少報稅款承擔責任是不公平的。 不被視為減免因素。 在考慮所有事實和情況時,讓您對少報稅款承擔責任是不公平的。
退稅 您的申請可以產生退稅。 更多資訊見下文。 不允許退稅。 您的申請可以產生退稅。 更多資訊見下文。
脅迫 – 威脅傷害或其他形式的脅迫  如果您證明自己是在脅迫下簽署了紐約州聯合所得稅申報表,那麼它就不是聯合報稅表,並且您對聯合報稅表的責任可能無效。 但是,您可能需要為該納稅年度單獨提交申報表,而這可能會導致您欠稅。 如果您證明自己是在脅迫下簽署了紐約州聯合所得稅申報表,那麼它就不是聯合報稅表,並且您對聯合報稅表的責任可能無效。 但是,您可能需要為該納稅年度單獨提交申報表,而這可能會導致您欠稅。 如果您證明自己是在脅迫下簽署了紐約州聯合所得稅申報表,那麼它就不是聯合報稅表,並且您對聯合報稅表的責任可能無效。 但是,您可能需要為該納稅年度單獨提交申報表,而這可能會導致您欠稅。

要申請減免,請參閱 Form IT-285(表 IT-285),Request for Innocent Spouse Relief (and Separation of Liability and Equitable Relief)(無辜配偶寬免(以及責任分離和衡平法免慰)申請)及其 instructions(說明)。如果您提交表 IT-285,本部門將考慮您是否符合無辜配偶寬免、責任分離或衡平法免慰的資格。

並非所有減免類型都允許退稅。 如果您符合的減免類型允許退稅,您只能獲得用您自己的錢支付的款項的退稅。 用聯合報稅表支付的款項、聯合支付的款項或您的配偶(或前配偶)支付的款項不符合退稅條件。 退稅還受到稅法規定的時效限制(通常是從原始申報表提交之日起三年或從繳納稅款之日起兩年,以較晚者為准)。

如果您對聯合所得稅申報表負有連帶責任,並且符合某些條件,您可能符合稅法第 171 條(第 18-d 款)下的和解提議的條件。 其他資訊可在本部門網站上的表 DTF-4.2 中找到,www.tax.ny.gov

要申請無辜配偶寬免,請將填妥的表 IT-285 連同證明文件郵寄至:

NYS TAX DEPARTMENT
PROTEST CORRESPONDENCE UNIT
W A HARRIMAN CAMPUS
ALBANY, NY 12227-5120

更多資訊:

請訪問 IRS Tax Information for Innocent Spouses(無辜配偶稅務資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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